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荐全国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2020—2024年)委员的通知》《关于做好新一届教指委委员推荐和行指委委员人选复核工作的通知》,经有关单位推荐,我部会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行业组织等行指委牵头单位审核遴选,确定新一届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和职业院校教学(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人选,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9月30日—10月10日。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映情况(信函以邮戳为准),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和有效联系方式。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的,须加盖本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须在书面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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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
2021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