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工作方案》方案有效实施,2023年3月8日,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以下简称“食品评估中心”)受国家卫生健康委食品司委托,在江苏省苏州市组织召开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跟踪评价研讨会,江苏省卫生监督所协办此次会议。来自国家卫生健康委食品司和法规司、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食品安全与营养综合试验区(湖北恩施州、山东威海市、江西赣州市)卫生健康委和下属机构、食品评估中心的相关负责同志和专家参加会议。国家卫生健康委食品司副司长宫国强、食品评估中心副主任樊永祥出席会议。
宫国强副司长在讲话中回顾了2022年标准工作成效,介绍了2023年工作重点;强调要理解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坚持“世界眼光、国际标准、中国特色、高点定位”的雄安新区建设要求的深刻内涵,贯彻国家卫生健康委副主任雷海潮将该要求落实到食品安全标准工作中的指示,对标国际、结合国内,持续开展“最严谨的标准”体系建设;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工作是食品安全标准管理中的关键环节,要创新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跟踪评价工作方式,全面提升标准跟踪评价工作质量和针对性,强化食品安全标准的风险交流工作。江苏省卫生监督所所长吴涛和苏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刘芳出席会议并致欢迎词。本次会议由食品评估中心标准一室主任朱蕾主持。
食品评估中心专家分别介绍了2019-2022年跟踪评价工作开展情况、《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工作方案》以及2021-2022年各类标准跟踪评价意见的处理情况。江苏省卫生监督所、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上海市卫生健康委监督所、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贵州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广东省公共卫生研究院分别介绍了海水鱼类组胺指标验证、食用油脂制品市场调研、豆豉行业调研等标准跟踪评价专题研究工作情况,并提出标准制定修订建议。会议同时邀请食品评估中心风险交流部副研究馆员荆伟龙分享了食品安全风险交流工作的开展经验,为各省全面加强食品安全风险交流工作提供了指导。会议同期举行了食品企业标准备案工作座谈会,听取各省食品企业标准备案的做法、成效、问题和意见建议。
本次会议明确了下一步跟踪评价工作方向,对各地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指导,为推动新方案的有效实施、提升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工作质量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
2023年2月,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同农业农村部、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印发《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工作方案》,代替2018年原方案。
跟踪评价方案:http://www.nhc.gov.cn/sps/s7891/202302/e23e906d5bb94fdcb54cc775b3468ca4.shtml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跟踪评价及意见反馈平台:https://www.cfsa.net.cn/newPage/pageType.aspx
2023年3月17日
来源: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