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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全省职业院校骨干教师 及班主任(辅导员)省级培训工作的通知

2022-06-15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各高等职业学校、省属中等职业学校,有关培训项目承担单位:
  
  为推动学习贯彻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提高教师教育教学能力,努力造就一支师德高尚、技艺精湛、专兼结合、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根据《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教师函〔2021〕6号)要求,2022年我省将继续开展职业院校骨干教师以及班主任(辅导员)省级培训。现就做好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和内容
  
  2022年河南省职业院校骨干教师以及班主任(辅导员)省级培训主要面向职业院校(不含技工学校,下同)的专业课教师、公共基础课教师和班主任(辅导员),主要内容包括:
  
  (一)专业课教师培训。培训对象原则上以职业院校专业课教师中的非“双师型”教师为主,培训内容主要包括职业教育法及职业教育政策解读、师德修养、专业教学理念、专业教学实践、专业技能提升等。
  
  (二)公共基础课教师培训。培训对象为职业院校思想政治、语文、历史、数学、英语、体育与健康等公共基础课教师。培训内容包括职业教育法解读、师德修养、职业教育理念、新课程标准、教学设计与实施、教学研究等。
  
  (三)班主任(辅导员)培训。培训对象为中等职业学校班主任或高等职业学校辅导员,培训内容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和职教政策、师德师风建设、学生心理健康辅导、职业生涯规划、班级和学生管理、名班主任工作室培育等为主。
  
  各项目承担单位要紧密结合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新形势,科学规划设计培训内容,突出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及职业教育新政策、新标准的宣传解读、课程思政育人格局的构建、“双岗”教师职业培训能力提升、“岗课赛证”综合育人等重点内容,以适应产业布局和行业发展需要。
  
  二、培训方式和学时
  
  培训采取集中面授、网络研修、案例研讨、互动体验、专题讲座等形式进行。专业课教师培训每期时间不少于160学时(其中实习实训时间40学时左右);公共基础课教师培训每期时间不少于120学时;班主任(辅导员)培训每期时间不少于80学时。
  
  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各项目承担单位可对网络研修时间进行适当调整。专业课教师培训可按照不超过总学时30%的标准开展线上同步培训、公共基础课教师培训按照不超过总学时50%的标准开展线上同步培训。培训方案应明确线上同步培训的课时安排及使用平台,支持线上同步培训的平台应具备直播授课、录播回放、即时互动、课堂监管、并发支持等方面的功能。各项目承担单位可参照《关于印发<2020年度“国培计划”示范项目在线培训经费标准(暂行)>的通知》(国培办〔2020〕4号)的规定,合理规划在线培训学时,做好线上同步培训与线下培训的统筹安排和衔接管理,严格线上培训经费支出,确保培训经费和培训质量不打折扣。
  
  如因疫情等不可抗因素,各项目培训时间需调整,由各项目承担单位提前向省项目办报备并及时通知参训教师。
  
  三、名额分配
  
  (一)骨干教师省级培训
  
  1.各培训基地承担的省级培训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及各省属中等职业学校,要根据《河南省2022年职业院校骨干教师(中职)省级培训计划分解表(省级培训基地)》(见附件1)的安排,严格按计划分配指标确定本地、本单位参训人员名单,每所学校每个专业原则上不超过3人。
  
  各高等职业学校根据《河南省2022年职业院校骨干教师(高职)省级培训计划表(省级培训基地)》(见附件2)安排,结合学校师资培训工作规划推荐教师参训,每所学校每个专业原则上不超过3人。
  
  2.各地市承担的省级培训
  
  在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教育局申请的基础上,经省教育厅审核,确定了2022年由各地承担的省级骨干教师培训任务(见附件3)。各地承担的省级骨干教师培训项目由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自行开展,纳入职业院校骨干教师省级培训整体规划。
  
  (二)班主任(辅导员)省级培训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及各省属中等职业学校,根据《河南省2022年中等职业学校班主任省级培训计划分配表》(见附件4)的安排,按计划分配指标组织中职班主任参加培训。各高等职业学校组织专职辅导员参加辅导员综合素质提升班培训,同属河南省高水平高等职业学校和高水平专业建设单位每校不超过2名,其他高等职业学校每校1名。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在分配本地各类项目教师培训名额时,要尽量向县属中等职业学校倾斜。
  
  四、工作程序
  
 (一)骨干教师省级培训
  
  由基地承担的省级骨干教师培训报名及审核工作使用教育部“师资培训管理系统”(http://202.113.245.38:8280/train/ )(以下简称“师资培训管理系统”),并参照以下工作程序组织报名及审核工作;由各地市承担的省级骨干教师培训由各地市教育局自行开展。
  
  1.报送培训方案(6月20日前完成)。各项目承担单位及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教育局要按照相关制度规定和本通知要求,制定承担省级骨干教师培训工作的实施方案(模板见附件5),提交省级骨干教师项目办邮箱zhiyepx@126.com审核备案,并按照项目办审核反馈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实施方案备案通过后方可施行。
  
  2.发布编班计划(6月22日之前完成)。各项目承担单位要切实加强需求调研和诊断,根据专家反馈意见,进一步优化完善培训方案,及时登录“师资培训管理系统”发布编班计划和开班通知,并上传相关资料(项目承担单位的系统操作流程可扫附件6中的二维码1获取)。
  
  3.落实参训人员,完成报名审核工作(6月26日之前完成)。
  
  (1)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教育局根据分配名额,落实参训人选并组织相关教师在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参训教师系统报名流程可扫附件6中的二维码2获取),于6月26日前完成审核工作(各地审核工作系统操作流程可扫附件6中的二维码3获取)。审核工作结束后及时将最终参训人员名单Excel版(见附件7)及加盖公章后PDF版发送至省级骨干教师项目办指定邮箱zhiyepx@126.com。
  
  (2)各省直管县(市)教育局、省属中等职业学校、各高等职业学校依据名额分配于6月24日前将报名回执表Excel版(见附件7)及加盖公章后PDF版发送至省级骨干教师项目办指定邮箱zhiyepx@126.com。由省项目办根据报名情况、参训条件等进行审核,审核工作于6月26日前完成。
  
  (二)班主任(辅导员)省级培训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及各省属中等职业学校、高等职业学校指定专人负责参训教师的组织报名工作,填写报名信息汇总表(见附件8,加盖公章的PDF版)于6月17日前发送至指定邮箱hnsbzrpx@163.com,经项目办审核通过后,由培训基地通知参训教师按时到指定的培训基地参加培训(培训时间、地点见附件9)。注:班主任(辅导员)培训报名不再通过网上系统。
  
  五、工作要求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教育局、省属中等职业校、高等职业学校、项目承担单位要严格遵守《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教职成函〔2022〕283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中有关规定,认真组织开展培训,加强培训管理,确保培训质量。
  
  (一)规范经费使用。各地教育局、各项目承担单位要按照《管理办法》要求,建立“谁承担、谁使用、谁负责”的责任机制,确保专款专用、专账管理。培训经费(含师资费、食宿费、培训场地费、设备租赁费、培训资料费等)从省级职业教育专项经费中列支。由各省辖市承担的省级骨干教师培训,省教育厅将根据培训任务完成情况对各省辖市予以“以奖代补”,省财政奖补资金要全部用于教师培训工作,各省辖市要配套相关培训经费。参训学员参加培训活动的往返交通差旅费由其所在单位依照相关规定报销。
  
  (二)严格培训管理。各项目承担单位要按照《管理办法》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尤其要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严格落实所属地关于疫情防控的要求,切实维护参训学员和相关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要严肃学员纪律,按照《管理办法》要求,做好参训学员考勤及培训考核工作。要加强培训日常管理与服务,为培训班至少配备1名专职班主任负责培训班日常管理,做好学员的后勤服务。
  
  (三)加强考核评价。培训期间,项目办将组织专家对项目承担单位的培训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指导。培训结束后,将对培训项目的组织实施、过程管理、项目绩效以及学员报到率、结业率、学习过程、学习成效、培训满意度、考核优秀率等情况进行评估,评估结果将作为下一年度培训项目评选的参考依据。各项目实施承担单位要在培训任务完成后一个月内,向省项目办提交培训工作总结和项目绩效自我评价材料。
  
  省教育厅联系人:庞曼 0371-69691788
  
  骨干教师项目办联系人:付玉丽 0371-65900927
  
  班主任(辅导员)培训联系人:刘鑫 0371-65900907
  

  注:网上报名等相关问题,请分别拨打骨干教师项目办或班主任(辅导员)培训联系电话咨询。


2022年6月14日


来源:河南省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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