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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对2022年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示范专业拟确定名单的公示

2022-09-30
  各市教育局、省内各有关高等学校: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示范专业推荐工作的通知》(辽教办〔2022〕246号)要求,经各市、各校申报,专家评审,现对2022年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示范专业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

  公示期为2022年9月28日至9月30日。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通过电话、信函或传真等方式向省教育厅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须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须署本人真实姓名并提供具体联系方式等,否则不予受理。我厅将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为反映人保密。信函有效时间以发信时的当地邮戳为准。

  联系电话:024-86896319(传真)

  通信地址:辽宁省教育厅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46-1号,邮编:110032。

  附件:

  1.书证融通示范专业拟确定名单

  2.现代学徒制示范专业拟确定名单

 辽宁省教育厅

  2022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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